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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欧盟医用防护服CE认证EN14126怎么办理?
发表时间:2020-08-10     阅读次数:    

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介绍,中国在防护服、口罩等产品上仍然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尤其在防护服方面,武汉提出的需求是每天10万件医用防护服,而符合中国标准的产能许可的只有40家企业,分布在14个省,总的生产能力每天只有3万套,此外,中国还有每天5万套不合中国标准的出口产能。

王江平指出,工信部将千方百计复工复产,同时,推动出口标准和中国标准的衔接,使符合欧盟标准、美国标准的出口产品能够在中国的一些领域中可以使用。

为解决医用防护服生产供应严重不足的问题,1月29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向各地印发了《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生产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提出,当医用防护服不足时,可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应符合欧盟医用防护服EN14126标准(其中液体阻隔等级在2级以上)并取得欧盟CE认证,或液体致密型防护服(type3,符合EN14605标准)、喷雾致密型防护服(type4,符合EN14605标准)、防固态颗粒物防护服(type5,符合ISO13982-1&2标准)。

据悉,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仅用于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不能用于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有严格微生物指标控制的场所。该措施属于此次疫情防控的临时应急措施,疫情结束后自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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