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偶氮染料是指在还原条件下会分解成致癌芳香胺类化合物的偶氮染料。德国政府公布的118种禁用染料只是偶氮染料的一部分。
致癌芳香胺是指MAK(III)A1和A2组芳香胺。MAK是指被许用的最大浓度。
MAK(lll)A2组是指动物表明具有致癌性的物质;如工作环境条件相似,则类似的结果可能发生在人类身上;
MAK(lll)A3组是指被怀疑具有明显致癌可能的物质,需对这类物质做进一步的研究。
由于检测技术的限制,德国颁布该法令时,规定只有当样品中禁用芳香胺的含量大于30mg/kg时才认为该样品使用了禁用氮偶染料。目前,欧洲一些大公司,集团将禁用芳香胺的限量改为20mg/kg,中国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标准HJBZ30-2000《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纺织品》将禁用芳香胺限量规定为20mg/kg.为了满足禁用氮偶染料检测的要求,目前采用的检测技术有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汉)、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法)、薄层色谱技术(TCL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