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儿童用品

欧盟发布指令(EU)2017/774对儿童玩具新增苯酚的迁移限制
发表时间:2019-10-18     阅读次数:    

2017年5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委员会指令(EU)2017/774,对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进行修订,针对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可放入口中的玩具,新增苯酚的迁移限制以及作为防腐剂的含量限制。(EU)2017/774自OJ发布第20天开始生效,相关限制要求从2018年11月4日起正式实施。

苯酚又称石炭酸,用途广泛。苯酚已认定存在于聚氯乙烯(PVC)、游戏机、浴缸、充气玩具,以及用于制作儿童帐篷和游戏隧道的合成纤维之中。它还用作水性液体玩具(毡头笔、吹泡泡产品)的防腐剂,并用作制造用于玩具的树脂黏合木料的酚醛树脂单体。

本次修订旨在明确苯酚的迁移限量,并新增苯酚作为防腐剂的含量限制。根据(EU)2017/774,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Ⅱ附录C新增以下内容:

对于苯酚而言,在玩具安全指令下其需要满足三重要求:

· 作为CMR物质的含量限制:10000mg/kg

· 聚合材料的迁移限制:5mg/l;

· 防腐剂含量要求:10mg/kg。

提醒

玩具安全指令附件Ⅱ附录C规范了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或可入口中的玩具中化学物质的要求,因此,此次新增的苯酚迁移量及防腐剂含量限制也仅适用于36个月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或玩具的可入口部件。

该要求自2018年11月4日开始正式实施,在此之前,欧盟成员国须采纳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另外,4月底欧盟玩具安全指令还修订了重金属铅的迁移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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