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于附录C的玩具类型
附录C适用于有可能被儿童吮吸、舔食或吞咽的可触及的玩具类型,其产品范围如下。
(1)所有供与食物/嘴接触的玩具、化妆品玩具和属玩具类的书写工具(如铅笔)。
(2)供6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即所有可能与嘴接触的可触及部分和部件。
2.不适用于附录C的玩具类型
(1)在儿童的正常和可预见的行为下,由于可触及性、功能、质量、尺寸或其他特征而明显排除因吮吸、舔食或吞咽造成危险的玩具。这是由于,玩具越大或者材料越不易被触及,则摄入有害元素的可能性越小。
(2)供6岁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这是由于.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他们将玩具或玩具部件置入口中的可能性减少,从而摄入有害元素的可能性就越小。
(3)没有娱乐价值或者不属于玩具的一部分的包装材料,包括含简单说明的透明塑料罩包装等。但是,对于诸如拼图玩具的包装盒、有使用说明的游戏器具等的包装箱,因其属于玩具的一部分.如果适用年龄为6岁及以下,则适用于附录C。
3.适用于附录C的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
(1)油漆、清漆、生漆、油墨、聚合物涂层和类似的涂层。
(2)聚合物和类似材料,包括不论是否有纺织物增强的层压材料,但不包括其他纺织物。
(3)最大质量不超过400g/m2的纸和纸板。
(4)天然或合成纺织物。
(5)玻璃/陶瓷/金属材料,用于电气连接的铅焊剂除外。
(6)其他可浸染色材料,不管是否被浸染色(如木材、纤维板、硬质板、骨头和皮革)。
(7)会留下痕迹的材料(如铅笔中的石墨材料和钢笔中的液体墨水)。
(8)软性造型材料,包括造型黏土和凝胶。
(9)用在玩具中的颜料.包括指画颜料、清漆、生漆、釉质粉及呈固态状或液态状的其他类似材料。
提示:
1.适用于附录C的玩具类型 附录C适用于有可能被儿童吮吸、舔食或吞咽的可触及的玩具类型,其产品范围如下。(1)所有供与食物/嘴接触的玩具、化妆品玩具和属玩具类的书写工具(如铅笔)。(2)供6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即所有可能与嘴接触的可触及部分和部件。 2.不适用于附录C的玩具类型(1)在儿童的正常和可预见的行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