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律规定,地毯和垫子要符合易燃性标准和其它要求, 包括2008年《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的要求。
在地毯和垫子经过检测或合理检测项目后,作为一般用途的 地毯和垫子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在一般合规证书(GCC) 中认证,地毯和垫子符合适用标准,确保合规和/或按照标准 贴上适当标签。
什么是地毯和垫子?
1. 地毯和垫子(大)是用于遮盖地面的纺织成品或类似产品,尺寸超过6英尺长,面积大于24平方英尺。本定义也包括用于铺在超过6英尺长、面积大于24平方英尺的空间的“方形地毯和垫子”。本定义不包括弹性地板覆盖物,如亚麻油地毡和乙烯基地砖。
2. 小地毯或垫子与上述定义相同,但没有一边的长度超过6英尺,面积不超过24平方英尺。
地毯和垫子标准的目的是什么?
这些标准减少与点燃地毯和垫子引发的火灾有关的死亡和人员受伤风险。本标准提供一项检测,确定在接触到小火源时,地毯和垫子表面的易燃性。
合规指南:
16 CFR Part 1630 Standard for the surface flammability of carpets and rugs
16 CFR Part 1630 地毯和旅行毯表面燃烧性能测试标准
16 CFR Part 1631 Standard for the surface flammability of small carpets and rugs
16 CFR Part 1631 小的地毯和旅行毯表面燃烧性能测试标准
16 CFR Part 1630 & 1631的适用范围:
16 CFR Part 1630适用于家庭、办公室或宾馆使用的、未通过机械的方法(如钉子等)粘附、单向尺寸大于1.83 m、表面积大于2.23㎡的地毯。
16 CFR Part 1631适用于家庭、办公室或宾馆使用的、未通过机械的方法(如钉子等)粘附,单向尺寸不大于1.83 m,表面积不大于2.23 ㎡的地毯。
16 CFR Part 1630 & 1631的测试方法:
测试样品
8个样品,尺寸 22.86 × 22.86 cm. (9 × 9 in.)
样品处理
测试前,样品需要放置在干燥烘箱105 °C处理2h
样品设置
将样品放置在试样架上,试样架尺寸22.86 × 22.86 cm. (9 × 9 in.), 6.35mm厚, 中间有开一个20.32cm (8in) 的开口
测试方法:
将点着的标准燃烧物(药片)放置于样品的几何中心位置,当出现下面情况时,测试结束
1)样品上出现火焰或闷烧(发光现象)或
2)有焰燃烧或闷烧蔓延至离试验架周长以内2.54cm(1.0 in.)的范围内
测试要求:
1)试样的焦痕长度没有达到离试验架周长以内2.54cm范围内(即从中心点作为起始点开始测量, 烧损面积的最长边不能超过3in.),则该试样满足测试要求
2)8个试样中,当至少7个试样满足测试要求时,样品判定为通过该法规
16 CFR Part 1630 & 1631的标签要求:
1)如果地毯经过了阻燃处理,或含有经阻燃处理的纤维,则应在地毯上标注“T”
2)对于16 CFR Part 1631中的小地毯,如果不符合易燃性标准,则必须在产品上永久标识以下信息后才能销售:
FLAMMABLE (FAILS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STANDARD FF 2-70): SHOULD NOT BE USED NEAR SOURCES OF IGNITION.
对标识有什么要求?
有。如果地毯或垫子经过阻燃处理,或者由经过阻燃处理的纤维制成,必须以字母“T”标识。如果在市面销售,字母“T”在标识和/或发票或其它与地毯和垫子有关的纸张上应清晰、醒目。
不符合标准验收标准的小地毯和垫子必须贴上具有下列声明的永久性标识:易燃(不符合美国商务部FF 2-70标准),勿靠近火源使用。
某些地毯或垫子是否有特殊要求?
是,经过阻燃处理或由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制成地毯或垫子需按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洗涤或清洗10次。
对地毯衬里或衬里中其它地方使用三水合氧化铝、阻燃粘合剂、泡沫或乳胶的大型地毯或垫子的洗涤规定现在已经暂停执行。
含有天然羊毛或兽皮上的毛,不含合成纤维,而且经过阻燃处理的羊皮或皮制地毯和垫子可采用《联邦法规》16 CFR § 1630.61或16 CFR § 1631.61规定的替代清洗方式。使用这种替代方式的羊皮或皮制地毯也必须具有包含《联邦法规》16 CFR §1630.61(c) 或16 CFR §1631.61(c)声明信息的明显的、可辨识的永久性标识。
手工羊毛粗毛地毯和垫子可采用《联邦法规》16 CFR § 1630.62 或 16 CFR § 1631.62规定的标准中的替代清洗方式。使用这种替代方式的手工羊毛粗毛地毯和垫子也必须具有《联邦法规》16 CFR §1630.62(c) 或 16 CFR §1631.62(c)声明信息的明显的、可辨识的永久性标识。
向零售商或经销商出具担保有什么要求?
必须进行合理和有代表性的检测,才能向零售商或经销商出具担保。每个产品线/样式的地毯或垫子(在所有方面完全相同,包括染料等级、染料和染色方法)必须在生产初期、进口或收到首批25,000码时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在以后每收到50,000码就进行一次检测。
根据《联邦法规》16 CFR § 1630.31(g) 或 16 CFR § 1631.31(g)的规定,如果出具担保,担保出具人必须保留具体的记录,以便为担保提供支持。
2008年《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对地毯和垫子还有哪些更多要求?
根据《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为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设计和供其使用的地毯和垫子(“儿童地毯和垫子”) 受到更多规定的管控,包括表面涂层要求、铅和邻苯二甲酸酯含量限制、检测和认证、以及追踪标签要求。下面讨论这些要求:
表面涂层限制:儿童地毯和垫子使用的涂料中铅含量不得超过90ppm(0.009%)。
铅含量限制:儿童地毯和垫子的任何可接触零部件的总铅含量不得超过100ppm(0.01%)。
检测与认证: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使用的地毯和垫子需要具备一般合规证书。一般合规证书是基于对每件产品的检测或一个合理的检测项目,认证产品符合本委员会所执行法律之下的所有适用的法律条款、法规、规则、禁令或标准。按照规定,小地毯和垫子上必须带有一般合规证书的永久性标识。
像所有为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设计和作为主要使用者的产品一样,地毯和垫子必须经过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的检测,确保产品符合适用的儿童产品安全规范。在这个检测的基础上,地毯和垫子的国内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出具一份儿童产品证书,说明产品符合所有这些要求。
追踪标签:儿童地毯和垫子必须带有追踪标签或其它明显的永久性标识。追踪标签在可行的范围内,应该是产品和外包装上的永久性显著标记,必须包含一些基本信息,包括产品来源、生产日期和批次信息,例如批次号或序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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