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详见下表:
【管控物质】
RoHS 2.0 (2011/65/EU)中提出附录II的修订需要优先评估的物质为DEHP、BBP、DBP、HBCDD,而经过一系列评估后最终制定的修订草案中未将HBCDD列入,但增加了另一种邻苯二甲酸酯DIBP。修订草案规定4项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为0.1% (1000ppm)。一旦获得欧盟理事会批准,RoHS 2.0的修订案将发布在官方公报上,届时RoHS 2.0附录II中的限制物质将达到10种。
【时间节点】
考虑到企业满足新的有害物质要求需要一定时间准备,草案中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期:所有电子电气产品(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19年7月22起需满足新要求,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21年7月22起需满足新要求。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属于电子电气产品范畴的玩具类产品,DEHP、BBP、DBP的含量仍然遵循REACH法规附录XVII中的限制要求。(REACH法规)
【工业应用】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作为增塑剂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广泛,可能存在于电线电缆、塑料、油漆油墨等各种材料中。建议广大企业提前调查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情况,确保RoHS 2.0修订案正式实施后仍能满足有害物质限制要求,降低贸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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