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加拿大官方公报发布了儿童玩具和护理产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法规》(SOR/2016-188),该法规规定在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的乙烯基部件中,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等三种邻苯二甲酸酯含量不得超过1000mg/kg,同时规定在合理可预测范围内,可能被4岁以下儿童放入口中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的乙烯基部件中,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三种邻苯二甲酸酯含量不得超过1000mg/kg。
该法规自发布登记之日起正式生效,原法规SOR/2010-298同时废除失效。新法规中关于DEHP、DBP、BBP、DINP、DIDP、DNOP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物质的限量要求与原法规保持了一致。
与加拿大限量法规相比,欧盟在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对邻苯二甲酸酯物质的限量要求更加苛刻,EN14372-2004中规定上述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物质在产品中的含量总和不得超过1000mg/kg;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中规定对于能放入口中的玩具(低于12岁)和儿童护理用品中上述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物质每种物质在产品中的含量均不得超过1000mg/kg。此外,今年4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交一项议案,限制DEHP、BBP、DBP和DIBP 4种邻苯二甲酸酯用于消费品(包括进口产品)。ECHA建议的限制措施,若产品含有上述四种邻苯二甲酸酯(一种或多种),而含量超出有关塑化物料的0.1%,将被禁止投放到欧盟市场。
随着欧美对邻苯二甲酸酯等物质管控的趋紧,对该类物质含量超标的通报也越来越多,据统计,2016年1-7月份,因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标而被欧盟RAPEX系统通报的玩具及儿童护理产品达58起,同比增加了11.5%,其中因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EHP)超标就占了50起,且超标含量大部分在10%以上,最高的DEHP含量甚至达到50%以上,产品质量不容乐观。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国内相关生产企业:一是提高产品风险意识,化学安全性一直以来都是欧美等国儿童用品及玩具类产品的重点关注对象,若在进口国检测不合格,很有可能会出现质量问题纠纷而导致国外通报或者退运,从而造成额外损失;二是密切跟踪和关注国内外相关技术贸易法规新动向和新趋势,对涉及自身产品的新法规要加强研究和应对工作,同时加强与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严格按照进口国要求组织生产;三是强化原料采购,由于诸多法规针对的都是原料表层的化学品限量要求,这类风险主要来自企业的原料供应阶段,因此企业应格外重视原辅料的采购环节,做到在采购时应尽量选择品牌优、诚信好、质量稳定、质控手段完善的原材料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相关的品质要求,以免因质量问题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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